楚汉网-湖北武汉新闻生活门户,即湖北武汉生活论坛,武汉热线网

武汉图片
湖北图片

武汉落户新政5月22日起执行 21种落户方式都在这(2)

来源:大湖北网  作者:小小书童  发布时间:2017-05-19 18:37
摘要:十、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一)办理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的毕业生; 2、在汉就业创业; 3、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十、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一)办理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的毕业生;

2、在汉就业创业;

3、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原件);

5、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四)办理期限

材料准确齐全当场办理。

十一、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一)办理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已满3年,本科学历(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35周岁、专科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的毕业生;

2、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3、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4、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5、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半年以上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份证明材料原件);

5、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分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四)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十二、在汉就业创业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一)办理条件

1、非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或者学位(包括:电大、函授、网络、自修、成教等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的人员;

2、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3、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4、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5、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半年以上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份证明材料原件);

5、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分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四)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十三、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

(一)办理条件

1、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按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

3、外地生源毕业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5、《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技工学校毕业生需提供中级工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7、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四)办理期限

材料准确齐全当场办理。

十四、 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

(一)办理条件

武汉地区学生集体户、省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武昌区丁字桥路110号、武昌区中南二路77号、武昌区洪山路8号)滞留超过3年以上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在汉就业创业;

2、在本市依法取得自有房屋;

3、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就业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份证明材料原件);

5、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批准入户通知单》。

(四)办理期限

材料准确齐全当场办理。

十五、本市生源学生回原籍落户

(一)办理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本市生源就读外地院校毕业或退学回原籍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

2、本市生源毕业生户口滞留在外地出国人员管理中心回原籍的;

3、本市生源毕业生户口滞留在外地人才集体户或单位集体户,离职后在本市就业创业回原籍的。

(二)需提供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学需提供退学证明原件,离职的需提供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

4、原迁出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或原注销户口记录的《户口簿》原件;

5、离职后在本市就业的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创业的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还需提供股份证明材料);

6、父母《户口簿》或自有产权房屋所有权证。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四)办理期限

材料准确齐全当场办理。

十六、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落户

(一)办理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机关录用在汉工作的公务员(含系统内部调动人员);

2、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在汉工作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含系统内部调动人员);

3、在新城区工作申请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工作申请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录(招聘)文件及名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系统内部调动人员还需提供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调动文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分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四)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

十七、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

(一)办理条件

1、新城区(含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的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有自有产权房屋;

3、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参加武汉市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2年以上;

4、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有产权房屋的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2年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5、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

2、派出所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分局审核后,向市局呈报;

4、市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批准入户通知单》。

(四)办理期限

派出所、分局、市局各5个工作日。

本文地址:武汉房产频道 https://www.hubei88.com/fangchan/64534.html ,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大爱湖北,武汉新闻网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违者必究,谢谢!

武汉房产
责任编辑:小小书童
相关文章相关阅读
  • 武汉上周十大拥堵路段出炉!附江夏庙山晚高峰“车水马龙”实拍!

    武汉上周十大拥堵路段出炉!附江夏庙山晚高峰“车水马龙”实拍!

    武汉交警发布一周交通警情 十大拥堵路段公布 早高峰拥堵延时指数排名前十路段 晚高峰拥堵延时指数排名前十路段 在上周的十大拥堵路段中,江夏藏龙岛的杨桥湖大道和庙山的阳光大道上榜,分别位居第三位和第十位,可见其拥堵程度。而预计本周十大拥堵路段中,杨桥湖大...

    2019-12-04
  • 社科院发布十城房价下跌预警,武汉房价仍有下跌危险

    社科院发布十城房价下跌预警,武汉房价仍有下跌危险

    上周,中国社科院发布了《中国住房市场发展月度分析报告》,根据报告显示,核心城市房价由较快回升到止涨趋稳,二手住房成交量冲高回落;同时并对北京、天津、廊坊等十个城市提出下跌预警。社科院针对下跌预警分为三档,而以北京为首的十个城市正是处于最低等级的下...

    2019-12-04
  • 2019年武汉积分入户12月2日开始申请,快看有哪些变化?

     2019年武汉积分入户12月2日开始申请,快看有哪些变化?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官方微信“武汉公安”消息,2019年武汉积分入户窗口受理时间从12月2日开始,具体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时间为准。申请人可在12月2日至12月20日期间,通过“武汉公安”官方微信申请积分入户。还会有模拟积分入户分数供参考。 2019积分入户申请页...

    2019-12-03
  • 组图:武汉光谷早晨大雾!这里犹如仙境!

    组图:武汉光谷早晨大雾!这里犹如仙境!

    最近武汉的天气可真够任性的 高温、低温、晴天、下雨 随意转换 今天早晨,光谷被雾气笼罩 出现了能见度不足200米的大雾 抬眼望去 到处都是雾茫茫 仿佛置身仙境中…… 今早,湖北遭遇今冬天以来范围最广、强度最强的大雾天气。江城武汉今晨大雾锁城,雾气在山水间缭绕...

    2019-12-03
  • 武汉民族大道旁别墅洋房房价20000起!附周边配套点评!

    武汉民族大道旁别墅洋房房价20000起!附周边配套点评!

    湾郡北岸公馆位于民族大道与三环线交界处,为纯别墅洋房项目,项目容积率1.03。即将推出新一期建面约153㎡-213㎡毛坯叠墅和建面约174㎡毛坯洋房产品,目前正在收资料。前期叠拼均价约20520元/平,前期洋房均价约17100元/平。 这里,从光谷中心的鲁巷广场出发,沿民族...

    2019-12-03
  • 事关武汉发展,一

    事关武汉发展,一

    11月29日,首都北京,央视梅地亚中心,一场关于武汉发展的“头脑风暴”激烈上演,2019首届“新时代新一线新赛道”武汉发展论坛举行。 论坛现场 本次论坛由武汉市委宣传部指导,武汉市经信局、发改委、商务局和长江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主办,北京武汉企业商会协办,长江...

    2019-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