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程序是怎样的?武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办理地址 武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怎么办理?武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办理地址在哪?武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咨询电话列表。楚汉网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九条、第十条; 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办事条件 1、武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批复同意按出让、租赁或划拨方式供地; 2、权属清晰,无任何争议。
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上的自用地,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其他单位用地(不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需提供土地转让(补偿)协议及原土地使用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涉及房屋征收的,需提供征收完毕确认书或拆迁验收完毕确认书;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拟留件); 2、《规划设计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一份,拟留件);出让(租赁)宗地平面界址图、出让(租赁)宗地竖向界限图各6份(含城镇地籍测量资料1套及电子版)(原件,拟留件); 3、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拟留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拟留件)。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及期限: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行政审批不收费; 土地出让金(租金)按规定收取(缴费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证照批复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 职权运行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承办机构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各分局
咨询方式及办理地址
监督投诉方式 1、市长热线:027-12345; 2、市监察举报投诉中心电话:12388或82624205; 3、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室、江岸区三阳路13号,投诉电话:027-82700197; 4、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处,投诉电话:027-657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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