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舞蹈表演 科目及要求 1、初试(舞蹈基本功1):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横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飞脚(男)、旋子(男)、蛮子(男);③四位转、挥鞭转或旁腿转、平转;④点翻、串翻、扫堂(男)。以上各种技巧可作复合性的展示。个人技巧展示2次(此项为非必考项目,展示必考项目以外的特殊技巧或复合技巧,非技巧组合。)。 考生初试着装要求:女生穿舞蹈连体服、舞蹈裤袜、舞蹈软鞋、盘头、不带头饰、可淡妆;男生黑色紧身练功裤、短袖练功衫、舞蹈软鞋。 2、复试:①舞蹈表演(限3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伴奏音响,伴奏文件格式为MP3或WAV格式,U盘中只能存储本场考试曲目。);②舞蹈模仿。 计分方法 (1)湖北省考生: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学类统考成绩20%+舞蹈基本功40%+舞蹈表演30%+舞蹈模仿10%。 说明: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据分值比例计入专业结构成绩。 (2)非湖北省考生: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35%+舞蹈模仿15%。 11、舞蹈编导 科目及要求 1、初试(舞蹈基本功2):技巧组合,考试时长1分30秒,要求:在以下4类技术技巧中任意做出选择,要求每类必选2项,①控制类:踹燕、探海、搬控前腿、搬控旁腿、大射燕、旁腿变后腿;②旋转类:四位转、挥鞭转、旁腿转、平转、跳平转、各种大舞姿转、扫堂探海转;③翻身类:点翻身、串翻身、吸翻身、探海翻身、蹦子、飞脚、旋子、蛮子、各种毯技技术;④跳跃类:摆腿跳、元宝跳、凌空跃、撩腿叉跳、倒踢紫金冠、攒步、双飞燕、分腿跳。 考生初试着装要求:女生穿舞蹈连体服、舞蹈裤袜、舞蹈软鞋、盘头、不带头饰、可淡妆;男生黑色紧身练功裤、短袖练功衫、舞蹈软鞋。 2、复试:①舞蹈表演(限3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伴奏音响,伴奏文件格式为MP3或WAV格式,U盘中只能存储本场考试曲目。);②舞蹈模仿;③音乐编舞(备考60分钟,同时阐述音乐编舞小品的主题及结构)。 计分方法 (1)湖北省考生: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学类统考成绩20%+舞蹈基本功22%+舞蹈表演20%+舞蹈模仿3%+音乐编舞35%。 说明: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据分值比例计入专业结构成绩。 (2)非湖北省考生: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32%+舞蹈表演25%+舞蹈模仿3%+音乐编舞40%。 (3)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8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20%。 七、录取办法 专业录取办法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 湖北省考生:按照艺术本科(一)选择平行志愿模块填报志愿,按湖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后,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6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40%)。 音乐学(戏曲音乐)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6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40%)。 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调律)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0%)。 音乐表演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表演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编导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8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20%)。 1、我院高考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均按照750分制标准划定。江苏省等省市高考文化总成绩满分非750分制,需先按750分制折算,海南省高考文化总成绩按照原始分750分制标准执行,如各省有高考文化科目总分有调整,以各省市最新发布的有关政策为准。 2、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计算方法: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计入总结构成绩的招生专业,将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据分值比例计入总结构成绩(分值比例)。 3、录取成绩同分的录取办法 (1)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总结构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学(音乐教育、戏曲音乐、钢琴调律)、音乐学(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录音艺术、舞蹈编导专业:总结构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专业结构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结构成绩中分值比例最高的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上述成绩仍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5、凡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八、志愿填报 1、凡获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高考,方可填报我院相应专业的志愿。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录取其它志愿考生。我院各招考方向外语不限语种,学生入校后统一实施英语语种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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