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及卖方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武汉房产部门《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 5、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6、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异地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具有武汉户籍,且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购房合同签订1年之内,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PS:全国的公积金都可以在武汉买房,但是因为目前武汉公积金实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所以除了湖北省及长江中游城市群的20个城市外,其他地区不能用外地的公积金在武汉买房。 办理异地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1、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符合武汉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2、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之内,首付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3、在缴存城市和本市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的,且无影响异地贷款偿还的其他负债; 4、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5、符合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的,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武汉公积金中心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 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怎么认定 借款人家庭(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缴存城市和本市的房屋套数及公积金贷款次数合并计算。 异地贷款额度和期限如何计算 异地贷款额度、期限按照《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借款人及配偶其中一方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的,或者借款人及配偶均在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异地贷款时,贷款额度合并计算。 办理异地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武汉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 2、缴存城市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半年缴存明细;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婚姻关系或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未婚的需填写未婚声明; 5、缴存城市及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证明; 6、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不低于房屋总计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7、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咨询和申请:借款人申请异地贷款时可向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咨询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和办理程序。 受理和初审:受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和审批:武汉公积金中心收到受托银行报送的异地贷款资料后,向缴存城市中心进行核实;受托银行进行贷款终审。 合同签订: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 贷款担保: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等担保手续。 贷款发放:受托银行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支付至指定收款账户内。 贷款发放: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支付到指定收款郑虎内,借款人应将缴存证明回执联返还缴存城市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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