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网信部和各地房管局对于经纪行业的规范性一直在严查严控。在日常购房租房中,不少人员都有被骗的经历。譬如在网上或者经纪门店看到特别优惠的房源,但在实际咨询了解过程中,这样的房源一般不存在,都是不少不规范从业人员利用虚假房源来吸引人的。或者以前还有人一房两卖,导致不少人被骗,引起很多纠纷。 随着整个行业的规范,以及各种监管部门的严查,这样的现象虽然有所好转,但仍有进步的空间。 昨日,武汉市房管局官网发布了关于规范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中表明了各监管部门对于行业规范性的决心,预计从明年元旦开始执行。 主要的规范性情况如下: 一、加强发布主体管理 (一)住房租赁专营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下同)及从业人员通过门店、网络平台(电脑端、手机APP、微信公共号、微信小程序等,下同)发布本市存量房和住房租赁房源信息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机构依规备案。住房租赁专营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已分别获得由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市租赁平台)、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经纪平台)生成的机构备案信息编码(二维码); 2.人员实名登记。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已获得由市经纪平台生成的从业人员备案信息编码(二维码); 3.房源真实有效。签订房屋出售(租)合同等业务资料,且出售(租)房源信息已分别获得由市租赁平台、市经纪平台生成的房屋信息编码(二维码); 4.依法依规经营。未被列入房地产行业“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个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政府相关部门依法限制发布。 (二)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网络平台应依法履行联网备案责任,对申请进入网络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机构及从业人员备案等信息进行审查,在房源信息展示页面同步展示机构、从业人员及房屋信息编码(二维码),并定期核实更新。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对个人自行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络平台应当审查其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等必要信息。网络平台不得非法使用、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机构、从业人员和房屋等信息。 二、规范房源信息管理 (一)机构及从业人员通过门店、网络平台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同一机构的同一房源在同一网络平台仅可发布一次。房源信息发布后,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及时更新维护房源信息,对已出售(租)或取消委托的房源,促成交易的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在房屋出售(租)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发布渠道上撤除;对房屋发生毁损、灭失、抵押、查封等可能对房屋出售(租)产生影响的事项,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发布渠道上撤除。 (二)网络平台应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做好房源信息维护工作,避免发布重复房源。对同一机构(含分支机构)的同一房源只允许发布一次,对不同机构发布的同一房源应合并展示,对发布超过 60 日未维护的房源信息及时撤除,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租)的房源信息。建立健全房源信息投诉举报和违规处理机制,对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相关信息、暂停发布房源信息等必要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强化行业联动监管 建立健全房源信息发布联动监管机制,房管和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住房租赁专营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网络平台的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开展联合执法监督,综合运用约谈告诫、责令限期改正、信用记分、公示曝光、取消网签资格、关停等方式,加大对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查处力度,共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 2020 年 1 月 1 日施行,有效期 2 年。 目前该文件处于公开征求意见期,时间为10天(2019年11月19日-11月28日)。 不得不说,这个政策的执行,将会带动整个经纪行业更加规范性,对于虚假宣传、虚假房源以及交易中的漏洞,都会起一定的指导作用,对于购房者来说,这将更保障整个购房过程中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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