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十堰市社保缴费基数、费率进行调整,最低缴费是多少?今年我市缴费基数上涨,缴费费率下调。那么,社保核定年度缴费基数标准是怎样的呢?十堰的社保变化具体有哪些?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今天,由楚汉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问题解答。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今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上限为14400元,较之去年略有上涨。 从今年5月起,我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缴费基数上涨 缴费费率下调 今年5月,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我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记者从中梳理发现,2019社保核定年度缴费基数标准,分区域按下列三档执行: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月标准为6233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月标准为4800元; 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月标准为4500元。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地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限(即300%)、下限(即60%)范围内据实申报本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职工2018年度月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标准下限的,按下限申报;2018年度月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标准上限的,按上限申报。 即我市今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上限为14400元。 2018年的十堰市最低缴存基数为2487元,最高缴存基数为12435元。
此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16%执行。 同时,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1%执行,工伤保险继续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收到《湖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后,我市已在第一时间对参保单位进行了政策宣传,并及时将社保费核定系统中的费率参数进行了调整,按要求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同时,市社保局安排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本统筹区费款所属期为5月及以后月份的养老保险费核定情况开展自查。 对单位缴费比例未按16%核定的,如税务部门未开票征收,且没办理后续社保业务,将采取回退的方式重新核定; 如税务部门未开票征收,但已办理后续社保业务,或税务部门已开票征收,将采取抵缴的办法进行处理。
失业保险不需要转移,此外,由于失业保险并不存在个人账户,所以是不需要办理转移的。 |
本文地址:十堰生活频道 https://www.hubei88.com/shenghuo/sysh/85400.html ,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大爱湖北,湖北论坛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违者必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