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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荆门养犬管理规定,不按规范养犬还拒不改正者将被罚款

来源:楚汉网  作者:小楚  发布时间:2019-07-11 18:11
摘要:2019荆门养犬管理规定,不按规范养犬还拒不改正者将被罚款,如今,养狗的人随意放养散养、烈性犬或大型犬伤人等现象已经屡见不鲜,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今天,由楚汉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问题解答。

2019荆门养犬管理规定,不按规范养犬还拒不改正者将被罚款,如今,养狗的人随意放养散养、烈性犬或大型犬伤人等现象已经屡见不鲜,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今天,由楚汉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问题解答。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规范养犬行为,7月10日上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在天鹅广场举办了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活动暨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仪式。7月10日起 荆门不按规范养犬还拒不改正者将被罚款

 

本次启动仪式,意味着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正式拉开了序幕,下一步,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将持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文明养犬进社区、进广场、进学校主题宣传活动,并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活动暨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仪式

2019荆门养犬管理规定,不按规范养犬还拒不改正者将被罚款
2019荆门养犬管理规定,不按规范养犬还拒不改正者将被罚款

荆门养犬条例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促进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规范城区市民养犬行为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城区范围为东至207国道复线东宝区至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段(含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南至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南大道,西至东宝区西宝山四干渠(含毗邻四干渠以西的各单位、住宅区及居民点)、漳河新区荆山大道,北至湖北凯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含厂区)、金龙泉啤酒集团公司(含厂区)、东宝工业园。

二、市民携带犬只出户时,应当为犬只束犬绳,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进行牵引。对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犬绳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依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和《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饲养犬只不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立即采取清洁措施予以清除。对饲养犬只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城市管理部门依照《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对携带犬只进入禁止区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依照《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犬只伤人的,饲养人要立即将伤者送医诊治,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驱使犬只伤人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学校、医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商场等公共场所要在门口张贴犬只禁入标志,管理者或经营者要劝阻携犬人携犬入内(导盲犬或肢体重残人携带辅助犬除外);广大人民群众要主动参与,对违规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积极营造文明养犬的氛围,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人居环境。

七、监督举报电话,公安:110;城管:12319 。

2019荆门养犬管理规定,不按规范养犬还拒不改正者将被罚款
2019荆门养犬管理规定,不按规范养犬还拒不改正者将被罚款

启动仪式上,市城管执法委相关负责人宣读了《关于规范城区市民养犬行为的通告》。《通告》明确了城区市民养犬行为有关具体事项

市民携带犬只出户时,应当为犬只束犬绳,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进行牵引;
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立即采取情节措施予以清除;
犬只伤人的,饲养人要立即将伤者送医诊治;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博物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广大市民要主动参与,对违规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对未按规范养犬并拒不改正的市民,执法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罚款。

随后,养犬市民代表宣读“文明养犬”倡议,倡议养犬朋友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争做文明、自律养犬人。

文明养犬倡议

广大市民朋友们:

犬是人类的朋友,养犬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但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带来了环境卫生、噪声,甚至伤人等诸多社会问题。时下,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如火如荼,为打造干净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作为一名养犬人,在此我们向广大爱犬、养犬的朋友发出倡议:

1、遵守公德,规范养犬。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自觉服从职能部门管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严格遵守禁止携犬进入学校、医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规定。

2、加强管理,爱护环境。外出遛犬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不携带犬只到集会、休闲和大型活动集中区域遛犬,影响他人休闲、散步和娱乐。同时,随身备好小铲子和塑料袋,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3、尊重他人,文明养犬。外出遛犬自觉系好牵引绳牵领遛犬,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随时约束自家犬只,不纵犬吓人伤人、不唆使犬与犬打架狂吠、不放任犬只践踏公共绿地、草地花圃。

4、做好防疫,避免传染。严格按照犬只防疫有关规定,每年定期为犬只注射疫苗,呵护犬只健康。如发生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并对犬只进行检查。必要时,主动交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5、文明劝阻,志愿引导。带头摒弃并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自觉支持、参与规范养犬管理,弘扬文明城市正能量,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规范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爱犬、养犬的市民朋友积极响应此倡议,自觉支持管理部门工作,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争做文明、自律养犬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与会领导向公安、城管执法人员和社区代表发放了文明养犬入户宣传资料,向养犬市民发放了文明养犬工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道伦宣布“荆门市文明养犬集中整治活动”正式启动,与会嘉宾参观文明养犬展板并签名。

不文明养犬举报电话:12319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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