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武汉生育津贴办理流程 《申领生育津贴》3明确当地生育津贴对应所需提供资料以及简单流程 (一)参保人不同属性所需要资料有所不同 1.本市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 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武汉市生育服务证》或《武汉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或《武汉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医学诊断证明书、婴儿出生证明、《武汉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2.外埠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 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武汉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或《武汉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或《武汉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医学诊断证明书、婴儿出生证明、《武汉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分娩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还应携带办理材料《武汉市工作居住证》; 3.参保职工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 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结婚证》、《武汉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引流产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外埠户籍参保职工,还应携带办理材料《武汉市工作居住证》; 4.外籍或港澳台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 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婴儿出生证明、《武汉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参保属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二)生育津贴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要求对已经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进行信息或待遇变更的,应携带办理材料《武汉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并按社保经(代)办机构的要求提供代为办理证明; 2.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完成生育津贴核准手续。并录入生育津贴登记信息,打印《武汉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还用人单位,一份与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3.申报材料不齐全或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况时,经办人员应出具《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告知书》,与其它申报材料一同返还用人单位,并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或不予登记的理由。 考虑到各地政策不同,具体的计算方式以及办理生育津贴流程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生育部门为准。 文本总结,以上就是2019湖北武汉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怎么计算呢的全部内容。小编真诚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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