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购房流程合集 一、公积金缴存 缴存地点:汉口银行、农村商业、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以及其他银行。 缴存比例:基本缴存比例为8%,原则上不超过12%,铁路单位缴存比例按照铁道部批准系数办理,职工和单位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必须一致。比如你自己缴6%,那么单位也要给你缴6%。 缴存基数:中心城区不低于1550元,新城区不低于1320元。 缴存时间系数: 借款人缴存时间系数 6<=缴存时间<=120.7 12<=缴存时间<=241 24<=缴存时间<=361.2 36<=缴存时间<=601.5 缴存时间>602 缴存下限:中心城区不得低于176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44元。 缴存上限:2936元 缴存额度: 最低额度--中心城区最低为248元,新城区最低为211元 最高额度--城镇最高缴纳1818.7(个人缴纳) 备注:如果职工月公积金账户缴存额度高于3637.4元,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武汉住房公积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四类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群 1、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属于限贷人群 2、公积金未缴存满6个月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 3、非住宅房产不能使用公积金 4、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房面积超过140平 以下情形适用公积金提取 住房类: 1、需要购买住房或者装修房屋; 2、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 3、租赁本市政府廉租住房的付租金。 其他类: 1、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 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 4、职工因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销户; 5、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或者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销户; 6、个人账户集中托管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职工销户; 7、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销户; 8、职工因考取全日制大学(含研究生)辞职读书销户; 9、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销户; 10、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11、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异地贷款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三)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四、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1、贷款额度最高可达60万 2、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三、贷款额度 1、武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扣减”规定,即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过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3、此前已经受理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仍然按原政策执行,2018年5月1日起受理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为准)按新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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