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再上班,万一受伤怎么办?超龄务工人员拟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唉,前两个月退休以后,总是不适应退休后生活,我还是进城找点事干,赚点儿外快!
老陈啊,你已经过法定退休年龄了,公司不能跟你签劳动合同,只能签退休返聘协议,如果你同意的话就在协议上签字吧。 两个月后,老陈作业过程中因机器故障导致手骨折,需要住院治疗。 老板,公司有帮我申请工伤认定吗? 老陈,你这种情况跟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不了工伤认定的,而且退休返聘协议上有写明,如果返聘人员出现事故伤亡,公司不承担相关费用。 老陈向工会君求助… 之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所以你可以先尝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申请不了,也不妨碍你走民事诉讼向公司追索人身损害赔偿。公司在退休返聘协议上写明“员工因工伤亡一概不负责”等类似表述是违反《侵权责任法》等有关规定的。 我知道怎么做啦,谢谢工会君。 10月20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单位从业的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拟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等多种类型的非劳动关系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拟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对企业来说,这既可以缓解招工难,尤其是熟练工紧缺的问题,又可以由工伤社保基金承担工人因工伤亡的赔偿责任,降低企业用工风险。而对于超龄人员来说,既可体现自身价值,也可增加收入。因此,将超龄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能形成“多赢”局面。 工会君说法 为什么说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是“多赢”局面呢?工会君来给大家仔细讲讲: 首先,对于企业来说可以缓解招工难,尤其是熟练工紧缺的问题 因为很多超龄劳动者在退休前是业务好手、技术能手,经验丰富,招来即用;也可减少社保、住房公积金、离职经济补偿或赔偿等支出。 更重要的是,用工风险小了,以往这类人在工作中一旦出现意外伤害,赔偿责任全由企业承担,现在由工伤基金承担大头,企业“如释重负”。 其次,对于超龄劳动者来说 “再就业”有了安全保障后更容易实现“老有所为”,既可体现自身价值,也可增加收入,子女也会更加放心。 小编 这样看来,这个政策真的好棒呢!小伙伴们都怎么看呢?你们支持吗?可以来留言区告诉小编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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