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说明:在收养小孩是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后面也是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那么在武汉如果要解除收养登记怎么办理呢?下面小编为你详细说明办理流程、条件及所需材料。 办理条件 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2、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当事人均有意解除收养关系并达成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4、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 办理材料办理解除收养登记需要提供收养人的登记照(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被收养人的登记照(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提交证件和材料如下: 1、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 2、华侨提供护照,香港居民提供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提供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提供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国内居民提供户籍本及身份证; 3、年满十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见书。 办理流程1、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 2、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 3、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解除的,就为其办理公证,准予解除。 4、当事人自接到公证书之日起,收养关系即告终止。 更多信息:收养关系解除条件及程序办理地点承办机构:武汉市民政局驻市民之家行政审批窗口;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1楼B47窗口; 联系电话:027-85765674 027-65770172。 办理时限及费用收费:不收费 法定期限:资料齐全后30日内 承诺期限:资料齐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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