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美食 旅游 特产 文史 资讯 民生 生活 休闲 常识 百科 知识 信息 小技巧 图片 手机站

武汉婚嫁网

湖北首页武汉婚嫁 武汉查询 武汉社保 武汉住房 武汉教育 武汉婚嫁 武汉办事 武汉地铁 湖北考试 证件办理 武汉就业 武汉医疗 武汉便民 武汉创业 吃喝玩乐 武汉交通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来源:小楚整编  作者:小小书童  发布时间:2020-02-23 13:07
摘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一)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第四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五条 国务院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并与相关部门有关人口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本级人民政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和考核;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汇总、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举报,保护流动人口相关权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价格等部门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以下称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第七条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第八条 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提交婚育证明。成年育龄妇女可以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也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查验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及时补办婚育证明;告知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工作,做好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

第九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向所在地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在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等工作中了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

接到通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及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

相关推荐 武汉准生证 

武汉准生证办理流程(2018版)

在武汉生孩子怎么办准生证,什么时候办呢?流程是什么?小编整理武汉准生证办理流程,希望对你有帮助。

武汉生育服务证办理指南

武汉准生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在武汉办理准生证所需的材料主要就是结婚证和婚育状况证明。而第二项材料办理可能比较复杂点。

武汉医院生小孩需要哪些证件?

在正规医院分娩一般需要一定的证件,武汉医院生小孩需要带的证件如下,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

武汉准生证办理流程

在生小孩之前要先把准生证办好,具体程序如下:

武汉集体户口准生证办理指南

父母是外地人如何办理武汉准生证?

父母都是在武汉工作的,要生小孩了,想办武汉的准生证应该如何办理呢?

武汉孩子出生前后需办哪些证件

生孩子需要提前办一些证件和一系列的程序,为了不在生孩子时忙的手忙脚乱,各位准妈妈准爸爸可以提前准备办证了。

武汉准生证办理流程及收费

生孩子要提前办理准生证,在武汉办理准绳要根据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办理时要一定的材料,每个收费10元。

武汉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在武汉,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有哪些?其实生育服务证明也就是以前的准生证。

武汉准生证有效期是多久?

武汉准生证办理地点在哪?(附电话)

武汉准生证各区分别办理,那么具体在哪办理呢?下面有各区办理地点电话,可以电话咨询。

上一篇文章:武汉二胎准生证时效是多长时间?

下一篇文章:湖北免费生育服务试点工作有哪些内容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武汉买房首付多少(首付比例)

2019-01-22 17:15 来源:房天下

2019武汉买房条件 武汉买房有什么限制

2019-01-22 17:03 来源:

本文地址:武汉婚嫁频道 https://www.hubei88.com/jiehun/87526.html ,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大爱湖北,武汉论坛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违者必究,谢谢!

武汉婚嫁
责任编辑:小小书童
相关文章相关阅读
  • 湖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理?(四类)

     湖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理?(四类)

    申请人向户籍地村(社区)提出申请的 1、申请人到村(社区)领取并填写《湖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村(社区)初审相关材料,并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核查申请人相关信息,签署意见并盖章。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同时将信息录入网上便民办证系统,扫描相关申请材料并上...

    2020-03-06
  • 湖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哪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湖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哪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湖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结婚证(已婚的) 2、《湖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下载地址)一份 3、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两张 受理机构 1、申请人户籍地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村(社区) 2、申请人现居住地乡镇(街办)人口计...

    2020-03-06
  • 武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初次办理指南

     武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初次办理指南

    办事说明: 在武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大体分两种,一种办理户籍地的,一种是办理居住地的。在此以办理户籍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例,详细为你介绍办理武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条件材料及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1、18-49周岁; 2、离开户籍地跨乡镇外出从事务工、...

    2020-03-03
  • 武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信息变更办理指南

     武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信息变更办理指南

    婚姻生育有变动的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人员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范围一览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婚姻生育变动情况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是什么样的?(正反面图片)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填写信息有哪些要求? 办理流程...

    2020-03-03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条文)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条文)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管理,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

    2020-03-03
  •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2002年12月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8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根据2010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

    2020-02-26
  • 总排行
  • 月排行
  • 周排行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