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湖北省2021年新高考方案出炉!附政策解读 12月29日,我省发布《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新高考时间为6月7日至9日,同时明确了招生计划编制、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等重要信息。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根据省政府2019年发布的《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省考试招生工作实际,湖北省招委研究制定并发布《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进入考试招生关键环节的落地实施阶段。 2018年,我省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省市之一,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高考综合改革从高中教学、考试评价、招生录取等方面着手,构建基于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综合改革实施两年多来,我省稳步推进高中教学改革,引导学生合理选科,着力改善高中基本办学条件和师资配备,认真组织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同时,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工作程序,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改革,各项改革任务平稳有序。 这次发布的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从2021年高考考试具体安排,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规则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设计,旨在探索建立适应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全面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的招生录取新机制。 据悉,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湖北省将在2021年1月至4月开展一次考试招生模拟演练,让考生和高校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考试招生政策和流程,同时对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验,确保2021年高考改革平稳落地。 《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及其政策解读,详见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第三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包括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当天,这些省市同时公布了2021年高考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详情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14号)要求及教育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兼顾,继承创新,探索建立新时代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机制,平稳有序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 二、考试安排 (一)普通高考 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生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5个语种中任选1 个语种)3门,外语科目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每门满分15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以等级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二)技能高考 2021年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科目包括文化综合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满分7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满分210分,技能操作考试满分490分。考生先参加各主考院校组织的技能操作考试,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为2021年3-4月,相关信息通过各主考院校网站查询;文化综合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的合卷,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招生计划编制 (一)2021年起,合并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不分文理科。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公布招生计划,其中:普通类本科和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分别公布,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首选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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