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2020年6月25日前户籍在江汉区,户籍地址和住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安排对口入学。 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入学: ① 具有江汉区户籍,但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② 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 ③ 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④ 2020年6月25日以后才将户口迁入江汉区; ⑤ 户籍在江汉区的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⑥ 落户江汉区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⑦ 港澳台居民及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温馨提示:打开微信,关注【 |
本文地址:武汉教育频道 https://www.hubei88.com/jiaoyu/455367.html ,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大爱湖北,武汉论坛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违者必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