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女子买进口豪车被4S店换了轮胎 法院判罚4S店退一赔三 退还全车款再赔近两百万 图为实车为18寸轮胎报关单标注19寸(红框处)据《重庆晨报》报道杭州的小张买了辆全进口豪车,上牌的时候被拒,这才发现轮胎尺寸比报关单上的小一寸。在历经一年多的诉讼后,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4S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终审判决按“全车价”退一赔三处理,,也就是4S店除了要退还小张近70万元车款外,再赔偿近两百万。 报关单上轮胎19寸 实车轮胎小了一寸 小张去年3月在杭州滨江中升之星4S店,买了一辆全新进口豪车,裸车价接近70万元。等她到车管所上牌时被拒绝,说是涉嫌私自改装。原因是报关单标注的前后四个轮胎规格是19寸,而她车子轮胎的实际规格却是18寸。 小张说自己没有动过,怀疑是4S店卖给她之前动过手脚。因为她通过向车辆的厂家、专业技师等求证,能够证实车辆的厂家当时生产的这款全进口轿车的轮胎规格,只有19寸这一种。 对此,中升之星4S店销售顾问一开始解释是新老款交替。 4S店承认换胎 双方协商未果 记者多次找到中升之星4S店,对方先是说原来的销售经理辞职了,情况一直在了解。最后终于做出正面回应,说是这辆车在用板车运输到4S店的途中,四个轮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擦伤,他们就进行了更换。由于19寸轮胎店里没货,就临时换成了18寸。交车之前,销售顾问工作存在疏忽,没有把轮毂换回来。 小张说:“如果不是上牌时我发现了这个问题,可能这一辈子我都不知道这个事情,就按照消法处理吧。”后来,双方沟通过多次,都没协商好。消保委也组织过双方进行调解,小张当时提出的要求是轮毂重新换回原厂件,另外补偿五万块钱,4S店没有答应。 法院终审判决 4S店退一赔三 无奈之下,小张向杭州滨江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去年年底一审法院做出判决,认定该车卖给小张之前,更换过轮毂及轮胎,情况没有向消费者告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另外法院认为,该4S店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商,应该足够了解店内每一辆车的具体情况,轮毂及轮胎作为车辆重要且明显的组成部分,瑕疵表现明显,可见4S店存在严重的主观过错,主观故意明显,构成销售欺诈。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支持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即退还购车款65.8万元,再赔偿三倍购车款197.4万元。 中升之星后来提起上诉。近日杭州中院二审做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浙江西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伟勋提醒,消费者买到问题车,一定要保存好证据,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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