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汉网-湖北武汉新闻生活门户,即湖北武汉生活论坛,武汉热线网

12月起湖北要给这类人群发福利啦 惠及千万人

来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小小书童  发布时间:2017-10-25 14:49
摘要:家有一老,如有一宝!重磅福利 来了! 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近日修订通过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办法中明确, 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护理补贴。 这一办法,旨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重磅福利 来了!

  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近日修订通过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办法中明确, 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护理补贴。

  这一办法,旨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湖北省的实际而制定。

  办法中明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关爱的原则,促进应对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其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完善老年护理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体系;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护理补贴。”

  同时,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保险相关业务,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享受特困供养的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以及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据悉,这一办法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1998年,湖北省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6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1072万,占总人口比例达18.22%,高出全国1.52个百分点。与1999年颁布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相比,修订草案新增了养老服务和宜居环境两大章节,补充调整了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章节,全方位保障老年人权益。

  湖北的老年人,还有这些福利值得注意:

  福利一:

  独生子女每年可陪护患病父母10天

  目前,我省平均每个家庭有3.1人,家庭小型化和人口流动性增强,使城乡“空巢”家庭大幅增加,已接近50%。

  如何鼓励子女抽出更多时间陪护老人?此前的修订草案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力。鼓励用人单位为赡养人探望老年人、带父母旅游或者照顾失能、住院老人提供休假便利。

  记者注意到,与更早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修订草案增加了独生子女对患病父母的带薪陪护假。其中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福利二:

  廉租房公租房优先考虑老年人家庭

  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方面,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在实施廉租房、公租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老年人或老年人与子女共同居住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予以考虑。

  此外,应逐步将老年人常用药品和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逐步将老年人重特大疾病、慢性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全面建立和完善80周岁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发放标准。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应当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

  福利三:

  鼓励高校向老人免费开放网络课程

  不仅要老有所养,还要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修订草案明确,增加老年教育投入,完善老年教育设施和场所。鼓励高等院校向老年人开放网络课程和注册旁听课程,供老年人免费学。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老年体育纳入全民建设计划,增加对老年体育的投入,将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一定比例用于老年人体育专项,建设和改造城乡社区体育活动场所,满足老年人体育健身需求。

  福利四:

  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

  到2030年左右,湖北省将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口为老年人。如此庞大的老年人口,,必然对城市规划、公共基础设施、社区环境和住宅设计等硬件环境提出新要求、新挑战,因此,修订草案特别新增了养老服务和宜居环境两大章节。

  其中提出,养老服务设施因城市建设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应当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不低于原用地面积、适合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

  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鼓励发展老年人紧急呼叫产品与服务。各级政府应当对开发老年公寓、老少同居的新社区,以及有适老功能的新型住宅,给予政策扶持。(来源:湖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本文地址:湖北新闻频道 https://www.hubei88.com/hbnews/75689.html ,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大爱湖北,湖北新闻网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违者必究,谢谢!

湖北新闻
责任编辑:小小书童
相关文章相关阅读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监利县设立县级监利市公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监利县设立县级监利市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于2020年6月12日批复同意湖北省撤销监利县、设立县级监利市,以原监利县的行政区域为监利市的行政区域,监利市人民政府驻容城镇荆台路1号。监利市由湖北省直辖,荆州市代管。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6日6时,长江监利站水位达到了35.52米...

    2020-07-07
  • 湖北省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再升级

     湖北省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再升级

    湖北省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提升为Ⅲ级。 省水利厅要求,请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做好水工程调度,切实强化工程巡查防守,加大险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防洪安全。 今天早上6点,长江监利站水位达到了35.52米,超警戒水位0.02米...

    2020-07-07
  • 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能报考湖北省公务员吗

     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能报考湖北省公务员吗

    双学位、第二学位的报考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证书,除在报考资格条件中明确不接受的职位外,符合拟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可否报考? 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对于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2020-07-07
  • 2020湖北省公务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2020湖北省公务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二)报考普通职位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招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个人注册信息“考生身份”应填写“2020年应届...

    2020-07-07
  • 湖北省省考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

     湖北省省考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

    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考生注册 进入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注册”按钮,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下图所示: 填写相应的注册信息后,点击“注册”按钮,可以完成注册。 2.登录系统 进入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在考生登录处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跳...

    2020-07-07
  • 湖北省公务员报考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湖北省公务员报考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

    2020-07-07
  • 总排行
  • 月排行
  • 周排行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