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目前我省已全面实现异地就医备案至就医地市就也可以,不要求参保人选定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参保人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按规定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对于要去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和西藏异地就医的参保人,直接备案到相应省份即可。
一、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时,需要指定具体医院吗? 提问 王阿姨是武汉人,在武汉退休后,在北京长期居住给女儿带孩子。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时,需要指定到北京具体的某几家医院就医吗? 解答 参保人备案时不需要指定具体的医院,只需要指定就医的地市,就可以在该地所有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此外,对于要去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和西藏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只需要直接备案到这些省份。 王阿姨这种情况,只需要备案到北京市,则她在北京市所有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直接结算。 全国各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以在国家医保局网站查询(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search/MedicalTreatmentOrganSearch )。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时,部分地区要求具体到某几家医院就医。 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住院费用怎么报销? 提问: 小王是湖南的职工,医保参保地在湖南,但因工作需要常驻在上海,已经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他最近得了胃病,在上海住院治疗,出院直接结算时,他的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解答: 小王的住院费用在直接结算时参照上海市的医保目录来看什么能报销、什么不能报销,按照湖南的具体报销政策来计算报销比例。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报销政策可以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包括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1.先备案 先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备案 2.选统筹区 选择要就医的省份或城市 3.持卡就医 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就医。 武汉市异地就医咨询电话:027-59598518(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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