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配租,多套房源可配租今日可登记,下面是关于腾退房源配租管理的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今天由179套房源供登记,本次房源按照先优先配租对象选房,由楚汉网的小编整理发布,供大家参考!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位于中城时代、万润橄榄城、新龙和苑、颐和家园、红旗公寓、江南新天地、桥机嘉园、惠民苑、君安花园、天勤花园、华生汉口城市广场等项目,共计179套(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 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对象 持江汉区核发有效《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的实物配租轮候家庭。 四、登记地点 凡符合登记条件的实物配租轮候家庭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户籍所在社区进行登记。 五、注意事项 1、凡参加登记的保障家庭,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和登记地点参加登记,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凡参加登记的保障家庭应积极配合保障资格复核工作,未通过保障资格复核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保障资格复核的家庭,不得参加选房。 3、保障家庭取得选房资格无故不参加选房、参加选房放弃选房权利以及选定房源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权利,应记入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4、保障家庭入住后实行动态监管,须按要求配合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将取消保障资格并腾退房屋。 六、登记后分配原则 腾退房源按照先优先配租对象选房,后普通申请对象选房的原则分配。优先配租对象、普通申请对象的选房顺序分别按照申请人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先后确定;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相同的,由区运营机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特此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登记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凡参加登记的保障家庭应积极配合保障资格复核工作,未通过保障资格复核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保障资格复核的家庭,不得参加选房;保障家庭取得选房资格无故不参加选房、参加选房放弃选房权利以及选定房源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权利,应记入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保障家庭入住后实行动态监管,须按要求配合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将取消保障资格并腾退房屋。 本次房源按照先优先配租对象选房,后普通申请对象选房的原则分配。优先配租对象、普通申请对象的选房顺序分别按照申请人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先后确定;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相同的,由区运营机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文本总结,以上就是江汉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配租,多套房源可配租今日可登记的全部内容,普通申请对象的选房顺序及首次取得租赁资格来确定。小编真诚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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