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宅已成为许多家庭的生活计划。为此,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特别是首套房使用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住房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能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明确一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过程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均简称中心)会核查借款人家庭名下的负债情况,如果家庭存在负债,则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造成影响。 影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家庭负债超过中心规定的限额,将暂时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负债没有超过中心规定的限额,但会影响到中心对借款人家庭偿还贷款能力的评估,可能会影响到审批的贷款额度。 因此,若家庭第一套住房使用了商业住房贷款,在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评估影响。接下来,就为大家解答几个常见的问题。
家庭负债一般都包括哪些方面?商业住房贷款有多大影响? 家庭负债一般包括申请家庭名下的商业住房贷款余额、其他商业性消费贷款余额、大额信用卡透支余额等。相比之下,商业住房贷款数额巨大,因此是家庭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套住房的商业住房贷款余额超过多少时,会对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来影响? 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例,要求第一套住房的商业住房贷款余额不得超过20万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因为每一个贷款家庭的情况各异,大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请先进行政策咨询,以便作出符合自身实际的评估。 第一套住房使用的是商业住房贷款,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对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会有什么影响吗? 目前,我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家庭,如果使用的是家庭名下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则问题所述的情况对房屋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并不会带来影响。即: 一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手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价的60% 1-5年(含5年)基准年利率为2.75%,6-30年(含30年)基准年利率为3.25%。 家庭负债符合中心要求,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审批放款,后期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注意事项? 这种情况下,因为家庭名下已经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此期间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能跨中心转移,不能进行销户提取,且账户余额会优先用于偿还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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