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套房”如何认定?申请武汉公积金贷款时“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一起来看看吧! 在公积金贷款中,关于您的住房套数认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公积金贷款资格和贷款利率,但是对于“首套房”的理解,很多小伙伴们还有疑惑,下面小编教大家正确认识“首套房”吧!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在认定上执行“认房、认公积金贷”的标准,借款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无住房信息,或者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且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认定为首套住房。 举个例子
申请武汉公积金贷款时“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注意事项 1、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在婚前,其中一方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现以夫妻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认定; 2、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离异后其中一方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3、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在婚前,已分别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现以夫妻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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