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九银十招聘季过去了,越来越多毕业生开始了职业生涯,但是却在公积金这一课上摸不着头脑,大四学生,刚刚秋招结束签订offer,但是HR告诉我,工资里面有一部分钱需要拿去缴纳住房公积金,难道公积金不是企业缴纳吗?这也是一些入职多年的老员工没有参透的,所以今天小编就要带着大家恶补公积金知识啦!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缴存基数怎么确定?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武汉地区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武汉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最低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月平均工资3倍 单位每年应当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工资调整情况确定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工资总额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 问:刚步入工作岗位的学生怎么办?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之和。 三、缴存比例是多少?
四、月缴存额为多少 单位缴纳部分=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 个人缴纳部分=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 两者相加就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所以综上所述就能回答这位朋友的问题啦,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哦,不是企业单方面的责任!以下小编还整理了一些公积金tips注意查收! (一)公积金的“解封” 在跳槽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见公积金“封存”的问题,主要是因为离职之后原单位不再为我们缴纳公积金,公积金断缴导致的,解决方法很简单,请新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接收函交给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办理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就Ok啦! (二)公积金贷款 根据武汉市现行贷款实施细则,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得高于当年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 2、不得高于当年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 3、根据借款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还贷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 4、根据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转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
可贷额度综合以上四项限额取最低值。 (五)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不用于买房,也是可以提取的。公积金提取是指按照提取要求找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将公积金部分或全部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1、丧失了劳动能力,个人身体出现了状态无法继续工作,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2、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携带退休证明可以到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出公积金。 3、要自建房、自建房需要翻新、通过公积金来偿还房贷、自建房贷款等。 4、租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租。 5、外地职工离职后要离开本地工作,在本地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可以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 6、辞职后要出国定居的用户; 7、因为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导致了家庭生活困难; 8、本地职工离职后,公积金会封存两年,在两年内公积金没有缴纳记录的用户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六)公积金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职工及配偶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 3、职工及配偶近12个月未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 4、职工公积金账户正常连续缴存满3个月; 公租房所需材料: 公租房资格证、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结婚证、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未婚职工需填写未婚声明、《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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