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少一个人还贷,会减少借款人的贷款额度吗?结婚前是两个人的公积金一起带的款,离婚之后积金贷款由谁来还?一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还没还清,该怎么办呢?夫妻共同贷款离婚后怎么办? 最近李女士有点心烦。两年前她与丈夫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以丈夫作为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目前两人已协议离婚,住房的产权将变更为她本人,以后这公积金贷款该怎么还?
慢慢听我和你说: ★ 政策要点 ★ 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因借款人死亡、离婚需要办理贷款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变更的,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产权人变更的,可以申请办理变更借款人业务。 ★ 政策解读 ★ 像李女士这种因借款人离婚,需要变更贷款所购住房产权人的,可申请办理变更借款人业务。到时候,只要把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变更为李女士本人即可,不影响以后的还款。 首先由变更后的产权人及其配偶提出变更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再去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变更产权,然后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后,由新的借款人履行还贷义务。这里需要提醒李女士,借款人需要提前一次性还清原贷款剩余本息,才可以办理产权变更。 李女士之前和前夫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现在还有45万多本金没还清,借款人变更后会不会影响贷款额度? 她这种情况不受影响。 ★ 政策要点 ★ 因借款人死亡或离婚需要办理贷款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变更的,对新贷款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不作要求,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公积金贷款剩余本金;其他原因造成产权人增加、减少,新贷款借款人中仅一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且不得超过原贷款剩余本金,有二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贷款剩余本金。 ★ 政策解读 ★
像李女士因离婚需要办理借款人变更的,对她的公积金缴存情况不作要求,并且贷款金额可以申请到原贷款剩余本金(即45万元)。 那太好了!赶紧地通知她。 |
本文地址:武汉社保频道 https://www.hubei88.com/shebao/702231.html ,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大爱湖北,武汉论坛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违者必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