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美食 旅游 特产 文史 资讯 民生 生活 休闲 常识 百科 知识 信息 小技巧 图片 手机站

武汉社保网

湖北首页武汉社保 武汉查询 武汉社保 武汉住房 武汉教育 武汉婚嫁 武汉办事 武汉地铁 湖北考试 证件办理 武汉就业 武汉医疗 武汉便民 武汉创业 吃喝玩乐 武汉交通

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附政策原文+解析)

来源:小楚整编  作者:小小书童  发布时间:2020-09-09 17:41
摘要: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原文) 》》 住房租赁条例政策解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住房的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

  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原文)

  》》住房租赁条例政策解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住房的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住房租赁实行实名交易制度,当事人在住房租赁活动中,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在住房租赁活动中采集的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信息。

  第二章 出租与承租

  第六条 出租人出租住房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出租的住房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出租住房的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

  禁止将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室内装修国家有关标准的住房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住房出租。

  第七条 出租人应当为承租人提供必要的居住空间。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规定必要的居住空间标准,明确符合当地实际的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

  第八条 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住房租赁合同。

  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证明住房权利归属的材料。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配合其依法查询、核实有关信息。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身份证明。

  第九条 在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第十条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和返还时间。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不得扣减或者迟延返还押金。

  第十一条 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有正当理由确有必要进入租赁住房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约定时间,承租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住房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第十三条承租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损坏、擅自拆除消防设施或者改动房屋承重结构。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拆改室内设施或者改动房屋其他结构。

  第十四条承租人应当遵守管理规约。不得有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高空抛物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五条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承租人应当及时腾退租赁住房,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腾退。承租人拒不腾退的,出租人可以依法要求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进行备案。住房租赁企业租赁住房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住房租赁的,由住房租赁企业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承租人可以持住房租赁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等,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承租人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相关部门应当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查询住房租赁合同信息。

  第三章 租赁企业

  第十八条住房租赁企业是指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业务,将自有房屋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他人房屋提供给承租人居住,并与承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企业。

  第十九条住房租赁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有住房租赁经营业务。自然人转租住房套数或者间数达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规模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专业人员和管理能力,具体标准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条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信息查验、安全保障等内部管理制度,如实记载相关信息,查验承租人身份证明,定期对租赁住房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住房租赁企业等市场主体在从事住房租赁有关经营活动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有关规定,禁止哄抬租金、捆绑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二)隐瞒住房租赁的重要信息;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捆绑销售等不正当手段,诱骗或者迫使当事人接受服务;

  (四)违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利用承租人或者房屋权利人名义套取信贷资金;

  (六)克扣或者延迟返还租金押金;

  (七)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金贷款,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住房租赁企业与承租人签订租赁期限为3年以上的住房租赁合同。

  第四章 经纪活动

  第二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只能在一个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业务,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依法与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包括从事房地产经纪的专业人员和其他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人员。

  从事房地产经纪的专业人员,是指通过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从事房地产经纪的专业人员。具体标准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从业人员情况、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

本文地址:武汉社保频道 https://www.hubei88.com/shebao/679067.html ,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大爱湖北,武汉论坛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违者必究,谢谢!

武汉社保
责任编辑:小小书童
相关文章相关阅读
  •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武汉住房公积金利息查询方式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武汉住房公积金利息查询方式

    武汉公积金缴存人,您的公积金利息已到账,请查收~ 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啦! 2020年19.32亿元增长13.30%,2021年21.89亿元 本年度,共派息21.89亿元,比去年增长13.30%;人均结息610.94元,比去年增长4.9%。 今年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武汉地区56,025个缴存单位的...

    2021-07-01
  • 买了社保就有公积金吗?买社保不买住房公积金合法吗?

    买了社保就有公积金吗?买社保不买住房公积金合法吗?

    买了社保就有公积金吗?买社保不买住房公积金合法吗?单位买社保一定要买公积金吗, 单位只给员工买社保,不买住房公积金合法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样定义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

    2021-06-13
  •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四种常见方式!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四种常见方式!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其实还有这些学问,前不久,小编为大家介绍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四种常见方式,它们分别是: 一、 使用签约还贷银行卡余额按月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以下称还贷银行卡还款); 二、 申请办理按月对冲提取业务,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

    2021-06-10
  • 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月缴存额如何变化?

    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月缴存额如何变化?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你的月缴存额如何变化?之前,为大家简要介绍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内容,今天继续围绕这一话题展开,并解答几个有关缴存基数的热点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月缴存额如何变化? 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1-06-09
  • 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还款合适?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会怎样?

    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还款合适?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会怎样?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通过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或者自筹资金的方式提前偿还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还款合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会怎样? 我们先回顾一下提前偿还贷款的两种方式及其有关规定。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贷款...

    2021-06-09
  •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我该办理转移还是提取?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我该办理转移还是提取?

    在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漫谈栏目中,曾为大家介绍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影响,其中提到,账户封存是办理转移业务和销户提取业务的先决条件之一。那么,当账户封存后,究竟是办理转移,还是进行提取呢?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我该办理转移还是提...

    2021-06-09
  • 总排行
  • 月排行
  • 周排行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