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5.考前14天内出现感冒,发烧,喘憋、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身体状况异常,应立即按当地防疫要求,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及时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经综合研判评估后确定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4.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六、信息变更 (一)考生因信息变更等需到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处理的,请先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在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1.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需要变更的,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在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变更。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审核无误后办理变更手续。 2.考生照片需要变更的,须说明变更原因,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变更,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审核无误后予以变更。 3.考生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需要变更的,可在考生服务平台自行修改。 4.考生需调整专业的,应履行如下手续: 1)调整至专科层次专业或调整本科同层次专业的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自行修改。 2)专科专业调整至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前置学历认证。 (二)社会考生在注册时所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先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再持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暂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到原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原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到目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请转入,目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考区变更手续。当次网上报名时间内,不能申请考区变更。 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湖北自考”APP,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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