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美食 旅游 特产 文史 资讯 民生 生活 休闲 常识 百科 知识 信息 小技巧 图片 手机站

武汉婚嫁网

湖北首页武汉婚嫁 武汉查询 武汉社保 武汉住房 武汉教育 武汉婚嫁 武汉办事 武汉地铁 湖北考试 证件办理 武汉就业 武汉医疗 武汉便民 武汉创业 吃喝玩乐 武汉交通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妇女面对企业刁难如何维权?(3)

来源:大湖北网  作者:小小书童  发布时间:2017-07-06 09:29
摘要: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以下作业:(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以下作业:(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作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己烯雌酚生产的作业;(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对夜班等概念进行了解释。“夜班劳动”是指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时间内从事劳动或工作。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本文地址:武汉婚嫁频道 https://www.hubei88.com/jiehun/71973.html ,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大爱湖北,武汉论坛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违者必究,谢谢!

武汉婚嫁
责任编辑:小小书童
相关文章相关阅读
  • 孕妈注意!哺乳期也会怀孕!

    孕妈注意!哺乳期也会怀孕!

    哺乳期会不会怀孕?很多新妈以为哺乳期就是安全期,其实是错误的想法,哺乳期是有可能怀孕的。一般来说,生育能力在哺乳期会降低,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生育能力。虽然妈妈可能产后几个月都不来月经,但你的身体通常会在第一次月经复潮前排出产后第一颗卵子。也就是说,...

    2017-07-06
  • 总排行
  • 月排行
  • 周排行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