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武汉福利政策是相当的好,不少外地户口来武汉工作可以将自己的孩子在武汉办理入学手续。外地户口在武汉上学的条件是怎样的呢?根据我市发布的最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由楚汉网的小编详细的为大家解读武汉最新政策是如何安排外地户口入学的。 外地户口在武汉上小学入学条件 持有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的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所在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没有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子女不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就业证明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为准。 一、儿童入学年龄限制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启动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政策安排入学对象 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 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 2、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 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3、武汉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非武汉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4月30日前,持武汉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4、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由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4月30日前,持武汉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注意: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武汉市的人员,其子女均可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其子女户籍已迁入武汉市的,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三、特殊儿童入学安排 因疾病、伤残需缓学或因丧能需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政府或区教育局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
符合入学条件且在4月30日前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统一于8月下旬到各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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