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同学段转学有不同要求 ①义务段学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予以限制。 ②高中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示范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一般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示范高中。 ③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④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三、转学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办理 ①由转学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②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经转出学校及双方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学籍系统学生学籍转接手续。转入学校不得以借读名义要求原学校保留学生学籍,需同时在电子学籍系统提出转入申请。 ③学生省内转学实行网上审批,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严格审批手续,留存纸质证明材料。学生跨省转学,按相关省份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④严格控制学生在同一城区和同一乡镇(街道)内转学。 温馨提示 以上是官方政策,家长们可大致浏览,了解转学的流程。另外要提醒大家,各区的转学时间及相关安排有可能会有差异,如果有转学需求,尽量提前咨询所在区教育局或学校,了解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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