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019年及以后纳税年度的汇算清缴。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提示】若之前未在该电脑上做“人员信息采集”则需通过【代扣代缴】的【人员信息采集】菜单完成人员信息采集并报送成功。若无法采集,请先到办税服务厅通过【变更税务登记】更新投资者信息。 2、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后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 填写说明: 若该税款所属期已有申报成功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收入、费用信息】不允许修改。 【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起:默认为系统当前年度上一年的 1 月 1 日。 税款所属期止:默认为系统当前年度上一年的 12 月 31日。不允许修改 【企业类型】:从“单位信息”中带出,不可修改。若显示不正确,可重新至“单位信息”中更新获取最新信息。 【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填写本年度已计入收入的因购买国债而取得的应予免税的利息。 【成本费用】:填写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1)“营业成本”:填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营业费用”:填写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3)“管理费用”:填写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 (4)“财务费用”:填写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 (5)“税金”:填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6)“损失”:填写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7)“其他支出”:填写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之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收入总额-国债利息收入-成本费用,不可修改。 【纳税调整增加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纳税调整增加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扣除项目金额+不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不可修改 (1)“超过规定标准的扣除项目金额”:填写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中,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应予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2)“不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填写按规定不允许扣除但被投资单位已将其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纳税调整减少额】:填写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已计入收入或未列入成本费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予扣除的项目金额。 【纳税调整后所得】: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本年度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填写本栏;其他则不填。分配比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填写;合伙协议未约定或不明确的,按合伙人协商决定的比例填写;协商不成的,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填写;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合伙人平均分配。 【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填写按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 (1)“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减除费用 6 万元。如本年度同时取得了综合所得并扣除了每月 5000元的减除费用,则此处不得重复减除。 (2) “专项扣除”:分别填写本年度按规定允许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合计金额。 (3)“专项附加扣除”:分别填写本年度纳税人按规定可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合计金额。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分别填写按规定允许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以及国务院规定其他可以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 【投资抵扣】:填写按照税法规定的投资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 【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填写本年度按照税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个人捐赠合计额。填写后,需要完善《捐赠扣除附表》。 【应纳税所得额】:自动计算,不可修改。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投资抵扣-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 【税率】:经营所得 5 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税率,不可修改。 【速算扣除数】:按照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默认带出,不可修改。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不可修改。 【减免税额】:可填写。填写后需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减免事项报告表》。享受“减免税额”的需要补充减免信息;享受协定税率的,需要补充税收协定相关信息。 【已缴税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已预缴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金额。 【应补/退税额】:由计算公式计算而得,不可修改 3、报表填写完毕并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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