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应遵循“保本薄利,让利于企”的原则,对“政采贷”业务实行优惠利率政策,其中对“政采贷”线上业务给予中标(成交)企业的融资利率原则上应比同期同类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金融机构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和附加其他任何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信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作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宣传引导,统筹推进实施,确保我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健康、稳妥、有效开展。 (二)加强跟踪督办。参与“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不按承诺事项办理贷款申请且投诉较多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限制其参与“政采贷”业务,并公开通报。中小微企业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经信部门取消其企业经信系统各类项目资金申报资格。 (三)加强政策引导。将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政采贷”业务纳入人民银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政策支持范围,并在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宏观审慎评估、央行内部评级、再贷款、再贴现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服务中小微企业力度,激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融资支持。 |
本文地址:武汉创业频道 https://www.hubei88.com/chuangye/682995.html ,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大爱湖北,武汉论坛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违者必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