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本人计缴公积金月工资收入”指本人上月作为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的工资额。 2、“缴存银行(核算网点)”指个人和单位公积金缴存开户的银行。 3、“个人缴存余额”是指本人公积金帐户金额。 4、本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由缴存银行核实并盖章,银行核算网点应完整填写各项数据,如未填写,由银行进行填补。 5、单位分类请按“行政事业类”和“企业类”选择,并在方框内打“√”。 6、“月工资收入”按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选择分类填写。(1)行政事业类:按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各类生活补贴、各项奖金各项之和填写;(2)企业类: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生活补贴、各项奖金各项之和填写。 7、请附上本人及其配偶的上月工资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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