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基于购房者身份取得的房改房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但社会上大量客观存在的房改房,也有在交易市场上流转的需求,那么房改房可以出售吗?武汉单位房改房可以出售吗?武汉房改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基本案情(略有变动) 2010年10月中旬,刘某(买方)与张某(卖方)签订《购房协议》,约定:张某将其单位分配的福利房(面积100m²,地址为XXX路180号)出售给刘某,转让价格60万,定金2万,张某协助刘某办理房产的相关后续事宜。刘某于当日支付了定金2万。 后张某反悔,不愿出售上述房屋,刘某诉至法院,请求继续履行《购房协议》。 经查,上述房屋所占地块使用权于2003年10月登记于XX大学名下,属于划拨用地。2005年,上述房屋作为公有住房进行房改,以福利房分配给张某,张某交纳全部购房款5万元。 此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程序,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购房协议》属于定金合同,且涉诉房屋不得转让,驳回了刘某的诉情。 再审法院则认为《购房协议》作为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且,房改房买卖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亦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合同,应继续履行,法院最终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意见 1.虽然房改房是基于购房人的身份属性取得的,但购房人交纳了购房款,房屋所有权实际所有权实际归购房人个人所有。房改房除了取得方式与商品房有所区别外,房屋本身所具有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商品房无异,本身也具有交易价值。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房改房的流通,相反根据相关政策的导向,房改房是可以上市流转的。 2.房改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应仔细审查相关证件,出售条件,单位是否知晓、是否愿意配合办理产权登记,是否需要另外补交土地出让金等等,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于交付以及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等内容,买卖双方也应约定得更为详尽,避免发生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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