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租户对承租人去世后子女是否能继续承租产生了疑问,那么到底能否继续承租呢?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分析。今天我们就先讨论第一种情况。
单身申请承租公租房 举例 近日,硚口区某公租房小区一租户王某因病去世,王某生前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由儿子李某照料,并与儿子李某共同居住在其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公租房内。 李某认为:1.母亲重病期间其鞍前马后,悉心照顾,且仅有其一子,母亲去世后其理应成为新承租人;2.其本人长期照顾母亲的起居生活,母亲去世后其应自动变更为承租人;3.因母亲长期卧床,曾授权其签字办理相关物业入住缴费手续,故其为该公租房承租人。 单身居民申请的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关系将终止。公租房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承租人去世,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也随之丧失。 该案例中,李某有三大误区: 01 误区一:母亲仅有其一子,母亲去世后其应成为新承租人。 单身申请公租房的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将终止。李某实属无权继续居住。 02 误区二:母亲去世后其应自动变更为承租人。 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主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符合规定条件的共同承租人,可以提出申请变更主承租人。而本案例中,王某生前以个人名义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故李某无法申请资格变更。 03 误区三:经母亲授权办理物业入住签字手续故为承租人。 王某因行动不便无法自行前往,故授权李某为其代办房屋入住手续。物业公司的例行缴费签字表格实为常规格式模板,经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该公租房租住权的只有王某一人。 综上 单身居民申请的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关系终止,其子女不能继续承租,李某应退出其母亲承租的公租房。李某若满足公租房保障申请条件可另行申请。 第一种情况的案例分析到这里就结束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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