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营贷款抵押房产必须在自己名下?非本人也行!在武汉经营贷款抵押房产不一定要本人,只要房子所有人愿意配合抵押手续。 武汉经营贷款抵押房产必须在自己名下? 答:不一定。武汉地区各大银行经营贷款,是可以接受“抵贷不一”的,也就是借款人和房子抵押人不是同一人。一般来说,银行可以接受借款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即直系亲属)的房子作为抵押物。少部分银行,可接受第三方的房产。 1、个人房抵经营贷款 借款对象:武汉个体经营工商户,个体营业执照。 抵押人,一般是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与子女。少数银行可接受借款人的亲兄弟姐妹,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女婿儿媳等名下的房产。个别银行认可纯第三方房产。
图:武汉经营贷款抵押房产不一定要本人。 2、企业房产抵押贷款 借款对象:武汉中小微企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借款人:可以是企业法人、股东(占股>10%)、实际控制人、合伙人(企业证明盖公章),包括企业对公户。 抵押人:可以是企业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包括兄弟姐妹,和登记在企业名下的房产。个别银行甚至可以接受纯第三方,如任意亲属、朋友、合作伙伴等名下的房产。 可见,武汉银行经营贷款抵押房产并不是必须本人的房产。大部分银行,是可以接受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商品房、别墅、门面、办公楼、厂房等抵押物。少数银行,甚至可以接受纯第三方的抵押物。总之,武汉经营贷款抵押非本人房产是完全可行的,只要房子所有人愿意配合抵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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