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面积超标,还能住公租房吗?由于人口变动住房面积超标,但收入没达标,还能公租房吗?根据提问者所描述的情况,住房面积超标已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需退出公租房保障。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退出的可给予6个月的搬迁期。但由于承租家庭拥有其他住房,所以搬迁期满后不能继续承租公租房。
武汉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公租房保障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单身申请人均收入不超过3500元/月、家庭申请人均收入不超过3000元/月的标准); 3.在本市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规定标准,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根据新版《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第三十八条: 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或者租赁期满不再续租,但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退出的,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可迁入的,可允许其继续承租,并按照项目评定的市场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根据提问者所描述的情况,住房面积超标已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需退出公租房保障。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退出的可给予6个月的搬迁期。但由于承租家庭拥有其他住房,所以搬迁期满后不能继续承租公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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