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自然人双方自行买卖二手房的,可自行申报网签,此前,买卖二手房时,即使不通过中介代理,也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协助完成房源验证、网签合同等工作,10日起,这些手续将更加简化便民。 》》》武汉存量房交易网上申报平台入口:可见文末 自行网签的具体步骤: 资格认定 个人自行交易购买武汉市限购区域存量住宅的,购房人应先登录房管局政务网站(认定入口可见文末)向辖区房管部门申请购房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取得购房资格码后,再申报网签。 申报网签 登录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站的“办事服务”栏目申报网签。 》》》申报网签入口:可见文末 通过中介代理的,仍通过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申报网签。 打印签章 存量房自行交易双方通过本系统申报网签,需共同提出申请。网签申报成功后,交易双方可下载打印网签合同并签章。 交易双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已签章的网签合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后,该合同网签信息自动完成备案。 若交易双方终止房屋交易,可在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前,由任意一方撤销网签,系统将自动向另一方发出短信提醒。 撤销网签的,交易双方之间所涉房屋交易纠纷按法律规定及相关约定自行协商解决。 企业、单位自行交易存量房能否通过存量房自行交易网签系统在线申报网签? 根据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目前企业、单位间交易存量非住宅(买卖双方均为非自然人)无需申报网签,可持自行签订的纸质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资料,直接向区政务中心“一网受理,一窗办结”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手续。单位与个人之间(买卖一方为非自然人)的存量房交易或单位间的住宅类存量房交易,可在区政务中心存量房合同网签自助服务区申报网签。 房产中介经纪机构能否通过存量房自行交易网签系统申报网签? 武汉市经备案的房产中介经纪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均拥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操作权限,经中介机构撮合的存量房交易,应由中介机构通过我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代为申报网签。希望二手房交易当事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注意甄别选择正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武汉购房资格认定入口 | 二手房申报网签入口 打开微信,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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