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恩施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政策,今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按去年的来定,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40元,金额根据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今天,由楚汉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问题解答。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调整对象)。 二、调整时间 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4%。 (三)适当倾斜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7.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根据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四、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尚未纳入经办的,由原单位垫付,实际经办后结算)。 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工作要求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调度资金,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政策,不得擅自提高调整水平,不得自行突破政策规定。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保险支付风险攻坚战,通过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扩面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各地各部门要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
文本总结,以上就是2019年恩施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政策的全部内容。小编真诚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
本文地址:恩施生活频道 https://www.hubei88.com/shenghuo/essh/85328.html ,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大爱湖北,湖北论坛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违者必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