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是什么意思?职工个人账户如何转集中托管户?没有个人账户托管记录什么意思?托管账户属于什么账户?今天,楚汉网的小编就来给大家理一理转移业务小知识普及系列中的职工个人账户转集中托管户。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户口为武汉市的缴存职工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无新的接受单位,男职工未满50周岁,女职工未满45周岁的,且账户余额在1000元(不含)以上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转集中托管手续。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在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以内,由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缴存银行办理账户转托管手续。 单位因撤销,破产等原因需注销单位公积金账户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登记后,由单位经办人将该单位账户名下的职工个人账户整体转移到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专户内。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在各缴存银行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专户,委托缴存银行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集中托管业务。 办理地点 单位所属缴存银行或分中心(自办模式) 所需资料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2、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批量转移至同一单位的填写,可以登录武汉住房公积金官网下载)
3、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因撤销、破产等原因需注销单位公积金账户的填写)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托管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人代办的,只需提供托管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转出单位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缴存银行或分中心(自办模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集中托管手续,缴存银行或分中心(自办模式)审核后签发《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凭证》,由单位转交职工本人签收。
注意事项 1、《武汉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凭证》由托管职工留存,据此作销户提取或转移凭证。 2、单位或职工应在发生需要办理集中托管手续行为的30日内办理。 3、《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中“转入单位全称”栏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或“分中心托管专户”。 4、批量托管的,《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中“职工姓名”、“个人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栏不填,另附《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5、已在公积金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均可办理此业务。 6、按政策规定,职工的个人账户转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户的托管期限为两年,到期未重新就业,可办理账户销户手续。在账户托管期限内,如符合提取转移条件。可以办理提取、转移业务。 7、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公积金缴存账户不能转入集中托管。 以上是关于“职工个人账户转集中托管户”,你还理解吗?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还可以拨打12329公积金热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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