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解答,来看看有您需要了解的吗?Hello,各位小伙伴又到了本期热点问题集中答的时间了,近期大家都有哪些疑惑呢?小编收集了一些常见问题,今天集中为大家做一个解答,我们一起往下看。
Q1: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操作员信息如何变更? A: 由办理业务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单位缴存银行办理操作员信息变更: (1)《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用户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公积金账户预留印鉴章、法人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需要办理信息变更类的操作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被授权办理业务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Q2:办理贷款期限变更有什么要求? A: 贷款期限在一年期以上,且贷款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满足以下条件可在公积金贷款合同期限内申请对其贷款期限进行缩期或延期:
注意事项 借款人每年(自然年)可申请办理一次贷款期限变更业务;每年元月份不能办理贷款期限变更业务,借款人应根据家庭每个月的实际还款承受能力,先进行贷款期限变更测算,参考测算结果合理确定新贷款期限,办理贷款期限变更业务。 Q3: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公积金中心是否能直接扣划职工或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 A: 不能。借款人或配偶如想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归还公积金贷款,需在使用借款人约定银行还款卡成功扣划还款一次后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业务,主动授权公积金中心定期扣划本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归还公积金贷款。 为什么呢? 因为当委托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时,便可通过其银行储蓄还款账户的资金来弥补公积金账户的扣款不足,以确保全额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避免产生贷款逾期。所以银行储蓄还款账户作为委托扣划还款的备用账户,必须得到成功扣划的验证,这样才能保证其备用作用,以保护借款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Q4:职工以前注册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系统时的手机换号了,在网上自助申请提取时无法接收验证码,应如何解决? A: 当职工办理网上提取或办理委托方式变更等相关的公积金业务时,因注册手机号码发生变更而无法接收验证码时,可以回到首页,点击“忘记密码”,录入身份证号、姓名,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个页面后,点击“手机号已变更”,重新进行银行卡身份认证并重设密码即可。 注意:变更后的手机号码必须为重新进行身份认证的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码。 Q5:逐年扣划还款后,借款人每月还需要归还公积金贷款月供吗? A: 需要。 逐年委托扣划还贷,相当于借款人在每年约定扣划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只保留公积金账户余额100元),办理了一次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业务。 因此,逐年扣划还贷后贷款未结清的,借款人仍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按月归还公积金贷款的义务。借款人可在逐年扣划还款成功后,将委托扣划方式变更为逐月扣划,若此后公积金余额不足以偿还每月月供,需提前将还款资金存入还款银行卡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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