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很多人发公积金提取的广告,武汉公积金提取还商贷,你不可不知的要求,但是李老师想提取公积金的要求跟别人不一样。武汉提取公积金的余额还房子商业贷款,减轻每月的月供压力。
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有哪些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这里的“首套房”是指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显示,职工家庭无委托扣划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2010年3月8日(含)后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记录及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的,本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住房为首套自住住房。 2.本套组合贷款必须为家庭唯一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职工及配偶如果有其它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论是哪一年的贷款,均不符合本项提取条件; 3.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已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含)以上; 4.职工公积金贷款部分当前无逾期。 满足条件后有哪些注意事项吗? 1.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本金。 2.借款合同记载的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 3.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时(不含异地贷款),《个人住房组合借款抵押合同》登记的借款人为职工或配偶,抵押人(共同抵押人)为职工、配偶与他人联名的,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职工及配偶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手续。 提取要求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贷款未结清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金额。 提取所需资料 1.2018年2月1日后(含),首次到公积金柜面办理(含信息未经核验): (1)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单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已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提取人在本市商业银行的储蓄存折(卡)原件、复印件。 2.2018年2月1日后(含)再次到公积金柜面办理: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单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已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提取注意事项 (1)办理提取时,商贷借款人须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分中心指定的银行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商贷借款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包括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借款人授权查询委托书(委托书模板可登陆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2)借款合同及《个人信用报告》记载的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 (3)首次选择凭偿还商业贷款方式的,再次办理提取时不能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方式提取。 (4)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距本人上次办理的时间间隔须满1年。 办理条件 (一)职工及配偶需符合“首套住房”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积金系统中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不含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赁住房提取;低收入职工提取记录) 2、职工及配偶无委托扣划记录的 3、2010年3月8日(含)以后,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二)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及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三)本套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且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以上 (四)职工及配偶距本人上次办理本项提取业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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