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孩子抚养费如何争取 大家对婚姻的向往无外乎,幸福的家庭,体贴伴侣和可爱的孩子,但当婚姻走向离婚这一方,伤害最大的一方肯定是孩子,所以,在法律上会有专门的“抚养费”是为孩子争取最大的补偿的。 那么,当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该负责多少的抚养费呢?孩子的日常生活应该得到保障,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给抚养费怎么办?现在就让小编来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有关武汉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的标准。
在武汉离婚后,小孩抚养费该怎么判?孩子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责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如果存在法院判决后,离婚一方不履行抚养费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协议离婚后,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进行依法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不过起诉前要先弄清楚,在起诉时,孩子是原告,拥有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是法定代理人,对方为被告。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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