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离婚请求分割财产时,忘记了还有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这笔钱。尤其是结婚有些年月的职工家庭,公积金多年的积累也是一笔可观的财产,如果一审时不主张分割,就需要另行提出一个析产的诉讼。那么这笔钱是什么性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呢? 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属于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住房补贴也是工资的一部分。《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分清婚内缴存了多少,婚前缴存了多少。然后针对婚内缴存的部分进行分割。由于离婚并不是公积金提取的事由,所以应当由持有较多公积金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明确规定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应分别缴存一定比例的款项至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款项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但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是用于家庭住房消费所需。那么,这部分款项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又该如何分割?可以离婚为由提取再分割吗? 一、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组成:职工缴存额+职工所在单位缴存额 2、性质:储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 3、用途: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管理原则: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 二、住房公积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VS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住房公积金列入职工个人名下,但从性质上来看,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符合工资收入的特征;从用途上看,住房公积金专门用于家庭住房消费,赋有对婚姻家庭基本生活的保障功能,而非仅针对职工个人的居住困难问题。因此,住房公积金与职工家庭的关系极为紧密,与职工个人这一特定的身份关联较少,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与功能,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提请注意的是,离婚时,能分割的仅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结婚之前所缴存的部分仍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三、离婚时,可取出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根据以上规定,结合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的特征,可知,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实际上是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职能的行使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只有在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方可提取,而夫妻双方离婚并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事由,即,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离婚、需分割共同财产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得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申请提取公积金。 四、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双方分割婚内共同财产,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约定财产归属、分割方式或不存在隐瞒、转移财产等特殊情形,一般平均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如下: 1、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以领取结婚证的日期为起点,计算婚内形成的公积金款项。如余额中包含结婚之前的款项,应予以扣除; 3、经过折抵,一方直接给对方予以货币补偿。 五、小吴律师实务经验分享 1、如对方享有住房公积金、对方的住房公积金数额高于己方,在离婚时,注意提出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的主张; 2、如在离婚时因种种原因尚未分割住房公积金,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注意明确住房公积金尚未分割,在离婚后也可以另行主张; 3、如需分割己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注意核实余额中是否包含领取结婚证之前已缴纳部分; 4、如将己方名下婚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婚后购房,建议保留好对应的凭证,以在分割房产时争取更多可得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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