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和材料?武汉离婚登记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协议离婚比较简单,夫妻双方商量好财产及子女的分配情况后即可办理离婚。诉讼离婚一般是在夫妻双方协议不成的情况下由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对方离婚并分割财产,解决孩子问题。
婚姻法规定,离婚只有两个方式,第一个方式就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第二个方式就是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那么民政局办理离婚都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呢? 第一、身份证 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第二、户口本 户口本能够证明当事人是属于民政局的管辖范围之内,是属于当地的常住居民。 第三、结婚证 如果结婚证丢失或者是毁损的,可以先去补办结婚证,到原先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携带本人身份证,可以重新补办结婚证。 第四、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对于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写在离婚协议书当中。 第五、二寸近期照片 照片可以提前准备好,也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直接拍照。 如果闹僵了,需要到法院诉讼离婚,则是需要这些材料: 1、结婚证或结婚登记表 2、户口簿,证明户籍信息 3、如果有孩子,孩子的出生证明 4、有共同财产的,最好先列好清单:房子、车子、存款等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也需要准备第一次判决书 6、如果对方有出轨、婚外情证据等,可以提供 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婚姻登记地所在地法院去提交资料缴纳诉讼费,离婚诉状需明确: 1、判决离婚 2、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多少 3、共同财产分割 4、有哪些离婚的事由 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一般都会先安排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会组织开庭,一般争议最大的是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怕对方转移财产的话,建议财产保全) 武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自愿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 申请 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 批准 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2020年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和材料?这篇文章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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