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户一致政策解读——非完全产权房产如何对口入学?谈起武汉的幼升小入学政策,很多家长都知道,想要对口入学必须要保证“房户一致”。但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满足了“房户一致”条件却依然无法对口入学,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房户一致”的政策内容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政策补充:除“房户一致”外,部分热门学校还会就落户年限、是否实际居住(“户居一致”)等条件作出限制,因此家长需要密切关注目标学校往年的招生简章,了解最新要求。 “房户一致”的两种条件 1、适龄儿童户口与监护人户口、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对口片区。户主、房主为父或母。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户口自适龄儿童出生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对应住房在学校对口片区。户主、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此种条件下,如果孩子和父母的户籍均无异动,且父母双方提供在武汉市内的无房证明(武汉市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或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限江汉区),也可认定为“房户合一”。 “房户一致”的产权要求 然而,即使通过上述两种条件被认定为“房户一致”,依然有可能无法对口入学,这是由于为了杜绝搭户行为,武汉市部分区、校对于对口范围内的房产还有着“完全独立产权”的要求。 往年对完全产权有要求的学校 (部分要求父母完全产权-“房户一致”条件一) 武昌区: 南湖一小、三角路小学、武昌实验小学东湖国际校区、棋盘街小学、南湖二小、育红小学、水果湖一小、中华路小学橡树湾校区、南湖实验…… 江岸区: 育才系…… 江汉区: 华苑小学、红领巾系、大兴第一实验小学、汉口辅仁小学…… “非完全产权”如何对口入学? “非完全产权”的情况一般存在于房产由孩子的祖父(母)和父(母)共有产权时,此时如果想要保证孩子对口入学,有两种解决方式: 1、将祖父(母)的房产份额过户到父(母)名下,让父(母)拥有100%产权;此时,若满足“房户一致”第一种条件,可以对口入学; 2、将父(母)的房产份额过户到祖父(母)名下,让祖父(母)拥有100%产权;此时,若满足“房户一致”第二种条件,可以对口入学; 但由于部分学校在对口入学时仅接受“房户一致”第一种条件,因此,在家人能够达成协商一致时,建议采用第一种解决方式,将房产份额全部过户到父(母)名下; 如果采用第二种解决方式,则要密切关注目标学校往年的招生政策,或提前与目标学校的招生负责人联系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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