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促进天使投资蓬勃发展。设立10亿的科创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不以单一项目、单一基金论成效,按照基金整体成效进行审计评价、绩效考核。支持众创孵化服务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联合社会股权投资机构组建科创天使基金,对符合东湖高新区创投引导基金子基金申报条件的,优先给予出资配股。对投资初创期、种子期科技企业,东湖高新区创投引导基金出资收益部分50%可奖励给子基金社会资本。支持众创孵化机构向投资和深度服务转型升级,对于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管理主体利用自有资金直接投资早期孵化科技企业(团队),每投资一个超过10万元(含)的项目,按实际投资的10%给予奖励,单个投资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以参股基金形式或者引入社会股权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的,每投资一个超过50万元(含)的项目,给予1万元的奖励。 九、支持企业境外设立海外创新中心和分支机构。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众创孵化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在全球创新指数前20名的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创新中心。对具有300平方米及以上海外办公孵化场地,有相应管理运营团队和投资基金,有实际运营投入,5个以上研发合作项目或者海外投资孵化项目以及相应落地光谷海外项目案例,认定为光谷海外创新中心;给予每个中心不超过自认定之日起两年内经第三方审计的建设费用的50%、最高200万元的后补助。对经认定的光谷海外创新中心进行年度绩效评价,依照评价结果给予不超过经审计的上年度运营开支的50%、最高300万元后补助。对东湖高新区内参与火炬计划评价的企业在境外新设立市场分支机构,并实际开展运营,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十、支持举办有国际影响力和行业带动力活动。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主办、承办符合东湖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助推光谷企业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有影响力的专业性产业大会、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活动,对经备案并审核通过的活动,按照活动场地费、搭建费、设备租赁费、翻译费、宣传费用、相关产业领域有影响力的外籍及港澳台籍演讲嘉宾往返旅费等方面实际投入的50%给予后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本政策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原《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的支持意见》(武新规〔2016〕3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持创新创业发展新经济的政策清单》(武新规〔2017〕3号)、《东湖高新区关于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暂行办法》(武新管科创〔2018〕10号)同时废止。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文本总结,以上就是2019湖北武汉光谷“创新创业创造十条”发布,武汉创新创业创造政策解读的全部内容。小编真诚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
本文地址:武汉创业频道 https://www.hubei88.com/chuangye/86782.html ,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大爱湖北,武汉论坛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违者必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