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契税办理流程一览 注意: 1、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纳税人办理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事项时,不需提交的户口薄、结婚(离婚)证等资料。 4、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因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在税务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契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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