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武汉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武汉公积金服务网点及电话 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一般市民会用来缴纳房贷等,而公积金提取十分复杂,相对应的条件也繁琐,经常会听到有人抱怨公积金难得取出来,所以小编整理了一番,以下是武汉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9武汉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武汉公积金服务网点及电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019武汉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武汉公积金服务网点及电话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住房类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本项提取手续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5)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019武汉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武汉公积金服务网点及电话 1、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 1、销户:符合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提取全部余额。 2、购买首套住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允许每3年提取1次(不含百元以下金额): (1)首套房未付清房款的,转账办理1次提取;如转账提取金额未超过购房总额70%的,提取满3年后,可再次办理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2)首套房未贷款的,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3)购买二手房的,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金额的70%; (4)买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每3年办理转账冲贷1次,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前3年(36期)应偿还的月还款额之和。 3、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租用扣除家庭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且单身职工每月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600元、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800元。 4、租赁廉租住房的,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承租期内的租赁费用。 5、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6、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单位报销或医保支付部分)。 7、因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在事故、灾难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损失总额(扣除各项保险赔付部分)。 提取时间 对于第一次提取的用户来讲,其到账的时间按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中明确的提取时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以后每次提取的到账时间则为提取周期计算出来的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2019武汉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武汉公积金服务网点及电话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京汉大道1248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昌分理处 地址:珞喻东路201号附近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理处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理处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洪山路66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15-12:00 14:15-17:30 武汉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027-12329。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用! |
本文地址:武汉查询频道 https://www.hubei88.com/chaxun/84973.html ,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大爱湖北,武汉论坛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违者必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