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要实现让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的目标,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那么2018年武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流程以及领取需要哪些条件呢,下面是楚汉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信息。 可以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 凡具有本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哪些缴费档次? 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有14个,分别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三、如何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1、办理时限: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1-20日工作日。 2、提交资料: (1)《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5K至50K之间,JPG格式的电子相片。 (1)参保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填写《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出具《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信息确认表》和《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单》交参保人员; (3)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信息确认表》、《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单》和邮储银行存折到邮储银行网点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4)参保人员缴费后,持居民身份证、加盖邮储银行签章的《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单》及扣款成功邮储银行存折,返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需要哪些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2012年7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3、2012年7月1日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人员,应从2012年开始按年缴费,待年满60周岁时,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4、2012年7月1日未满45周岁人员,待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每月20日前,当月年满60周岁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社区工作人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登记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部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后打印《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参保人持《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及时到发放银行办理开户业务。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待遇如何组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终身支付。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44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四、按月领取养老金后,基础养老金还能不能调整? 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物价变化等到情况确定。 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境)定居、死亡等情况的,应终止湖北城乡居保关系,并进行终止登记。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应于终止当月持死亡证、户口注销凭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终止手续。 参保人员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终止手续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每年12月20日前须申报1次缴费档次,参保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20日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
本文地址:武汉查询频道 https://www.hubei88.com/chaxun/81902.html ,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大爱湖北,武汉论坛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违者必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