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幸罹患重大疾病,可以申请武汉市政府提供的大病医疗救助,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家庭的临时困难,那么什么是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关于武汉大病医疗救助条件是什么?流程怎么走?下面是楚汉网整理相关资料,欢迎参阅! 武汉大病医疗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武汉大病医疗救助条件 1.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 2.低收入困难对象; 3.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 4.因病致贫救助对象; 5.区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 武汉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社会救助证(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等); 2、社会保障卡; 3、出院小结、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票据、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审批表等。 武汉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流程 1、申请。治疗终结后,由救助对象本人或者其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向其居住满1年以上的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社会救助证(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等)、社会保障卡、出院小结、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票据、门诊重症(慢性)审批表等资料,填写《武汉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低收入困难对象、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和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还需提供户口簿、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材料,填写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授权书。 2、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在救助对象所在居(村)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对有异议且经核查不符合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审批。区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流程与报销 武汉大病医疗救助标准 1、符合规定的12种重大疾病的救助对象,且当年个人实际负工口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各种报销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按规定撤销的费用)可凭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对患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全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8000元;患高血压Ⅲ期、糖尿病、红斑狼疮、慢性重症肝炎、严重烧伤、全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患急性脑中风、瘫痪,重度精神疾病、全年最高救助金额小超过2000元。五保对象每人每年享受120元基本医疗补助。 2、患高血压Ⅲ期、糖尿病、红斑狼疮、慢性重症肝炎、严重烧伤、全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患急性脑中风、瘫痪,重度精神疾病、全年最高救助金额小超过2000元。五保对象每人每年享受120元基本医疗补助。 3、重症结核病(在指定医院就医的)符合救助条件的,习当年个人实际负担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各种报销及补助部分)超过起付线部分,全年累计最高救勋金额在4000元范围内确定。 【温馨提示】①、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区民政部门应当停止对其实施的医疗救助,依法追回其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②、对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可以通过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以慈善项目、发动社会捐助、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 武汉市民如何申领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呢,带上低保证明 居民医保的复印件 户口 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医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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