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武汉消防投诉举报电话,武汉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电话。若看到发生火灾情况,向武汉消费举报。下面是湖北省各地区的消防安全举报电话及地址,今天,由楚汉网的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湖北省消防举报电话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管理适用本规定。 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依法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保障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队伍的建设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下同)是本区域内消防工作的责任主体,将区内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队伍建设等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工作。 市、区(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下同)公安机关对本区域内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国土规划、建设、房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工商、城管、文化、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本市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会管理与服务网格化建设。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社会管理与服务网格化工作的要求,依托全市社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立消防基础信息库,提高消防管理工作效率和灭火救援能力。
官方网站:武警湖北省消防总队 湖北省消防总队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公正路 小湖口路 特1号。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村级志愿消防队伍建设,配备相应的公共消防设施,提高农村消防和灭火救援能力。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或者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所在地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订并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武汉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对社会公开承诺: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对举报投诉其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三日内进行核查,核查后会将处理情况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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