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你还不会算加班工资?看这里!原地过年,健康安全。春节将近,牵挂你的除了远方的家人还有同在武汉的我们,近期很多小伙伴向我们咨询春节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
Q:我是一名物业公司的保安,老家在外地,今年打算响应号召就留在武汉过年了。公司已经安排我春节期间上4天班,想问一下这几天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A:今年春节放七天假 (2月11日-2月17日),其中2月12日、13日、14日为法定节假日,2月11日、15日、16日、17日为调休的休息日。公司安排您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您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能用调休、补休来替代加班工资。公司安排您在休息日上班的,可以安排同等的时间让您补休,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您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A:您如果在 2月12-14日上班,每天可以拿到551.72元(4000元÷21.75天×300%)的加班工资;如果在2月11日、15日-17日上班,超市可以先安排补休,如果不给补休的,您每天可以拿到367.82元(4000元÷21.75天×200%)的加班工资。21.75天为国家规定的月计薪天数。
特别提醒
不管是300%还是200%的加班工资,都是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之后,需另外支付的。
Q:我是一名IT男,公司有年终双薪,但每年都是在春节过后才发放。今年春节后我就要跳槽到另一家公司工作,不知道能不能拿到这笔年终双薪?
A:春节将近,很多企业会给员工发放“年终双薪”、“年终奖金”、“过年礼包”等多种形式的薪酬福利,不同的企业对于这些薪酬福利发放的标准、条件和时间都会有不同规定。您能否拿到老东家的这笔年终双薪,主要取决于经企业职代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双薪”的发放是如何规定、约定的。如果您认为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年终双薪”而与企业发生争议,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有要辞工的小伙伴们也要注意了,如果要辞工,应当依法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不要说走就走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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